各园区、有关单位:
接市委人才办通知,现将第三批“武汉城市合伙人”申报的补充说明通知如下:
1、中央“千人计划”入选人才、湖北省“百人计划”入选人才,可依据入选相应人才计划申报第三批武汉“城市合伙人”。
2、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含黄鹤英才专项)、东湖高新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入选人才,可依据其他认定标准申报第三批武汉“城市合伙人”(注:不能仅依据入选黄鹤英才计划、3551光谷人才计划,还必须符合其他认定标准要求中的一项)。
请各有关单位、人才登陆武汉城市合伙人网站www.whhhr.gov.cn点击“加入武汉城市合伙人”按钮进行在线申报,在线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底,申报流程不变,详情请见《第三批武汉“城市合伙人”认定工作通知》。
联系人:钟悟
联系电话:67886032、67880180、67880155
东湖高新区人才与创业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