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有关企业:
为促进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基于互联网+应用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管[2014]16号)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东湖高新区现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政策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管[2014]16号)(以下简称“政策”)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详情参阅http://www.wehdz.gov.cn/zhsyz/zctq/xyzc/59005.htm。
2、支持对象:从事软件研发、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重点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与行业解决方案、信息安全、集成电路设计及软件服务外包等软件研发及应用服务,以及基于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环境下以大数据、云计算、位置服务、网络金融、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兴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
3、优先支持获得软件企业(包括通过软件企业认证评估)、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外包、瞪羚企业等相关资质的企业。
4、通知所列的申报事项已通过高新区其他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事项
以下申报事项为申报企业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且符合政策规定的相关事项。
1、企业人才培养补贴
政策内容:支持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给予企业新增人员3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0人次。鼓励高校院所、职业学校组织在校生参与企业工程实践,给予企业每学生最高1000元/月的实践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申报要求见细则第三条)
2、资质认定奖励
政策内容:鼓励企业进行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服务外包企业认定,取得认定的企业享受相关财税政策。支持企业开展行业资质认定,对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2级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级以上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通过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等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取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分别给予3000元/件、500元/件奖励。(申报要求见细则第四条)
3、IC设计企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IC设计企业参加多项目晶圆(MPW)项目,最高给予MPW直接费用80%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对IC设计企业购买光罩(MASK),最高给予MASK直接费用40%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150万元。对IC设计企业购买商业IP开展高端芯片设计,给予购买IP复用费用30%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IC设计平台进行IP复用、共享设计工具软件或进行集成电路测试与分析,给予实际费用50%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申报要求见细则第五条)
4、贷款贴息
政策内容:对获得项目合同及业务定单抵押贷款、知识产权及企业股权质押贷款等科技金融创新产品贷款的企业,按照贷款利息的25%给予贴息,单个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5、企业房租补贴、通勤车及员工宿舍租赁补贴
仅适用于入驻武汉软件新城的企业。
注意事项: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注册地、纳税地、办公地在东湖高新区,并纳入东湖高新区统计。政策及实施细则中所述的“员工总数”、“新增人员”、“人均年主营业务收入”等概念具体见细则第七条。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
请按要求提交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企业发展情况简介(见附件)、年度审计报告、税务登记证及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通知中第二项中申报事项的证明材料(详见细则第八条)。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先行提交PDF版电子版至1747593481@qq.com初审,预审通过后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请于2016年6月10日前提交完整PDF版(文件名称为公司名字全称)至我办。
2、我办负责组织推荐辖区内企业申报,并对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指导企业按要求提交材料,并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初审结果反馈至申报企业。
3、初审通过后,我办通知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胶状成册(一式3份),初审通过后,请于2016年6月15日前提交至我办。
附件:申请报告及相关附表(标准格式)
联系人:李丹琦 田丽琼 027-87922718
地址:海外人才大楼A座16楼产业招商处
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