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新管[2014]126号)文件要求,东湖高新区拟启动2015年规上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5年底在库);
(二)产值保持增长(产值以企业上报统计局的数据为准);
(三)企业集团和所属企业不能同时申报此项奖励。
二、奖励标准
2015年全年产值超过50亿元并同比增长的企业,每家奖励25万元;产值5-50亿元并同比增长20%的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产值1-5亿元并同比增长50%的企业,每家奖励15万元;产值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民营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东湖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申报表》(附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初审。园区各企业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办,由我办出具推荐意见后于5月16日前报送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
(二)第三方机构审核。聘请第三方机构独立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公示。征求各部门意见后确定拟奖励名单和奖励金额并公示;
(四)资金拨付。
联系人:李丹琦 田丽琼 027-87922718
附件:东湖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申报表
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关于组织开展东湖高新区2015年规上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5-03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