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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政:政府当好“领先用户” 创新产品享受首购支持
     日期:2016-07-15 02:45
       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我市出台政府当好“领先用户”的新政策。昨日获悉,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经认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创新产品均可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鼓励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方式实施首购、订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以此加快创新产品的应用推广,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创新能力。
       申请创新产品认定遵循自愿申请原则。凡在武汉市地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
       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技术政策;属于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明晰;创新程度高;质量可靠;具有较大市场潜力或可替代进口。
       市科技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产业专家,对提出申请的产品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列入《武汉市创新产品目录》并对外发布。
       据介绍,创新产品的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申请认定于每年7月启动,申报通知通过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发布。创新产品的认定有效期为3年。
2016年7月15日长江日报讯(记者李晓萌 通讯员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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