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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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信息
办理时限
申请项目名称 |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实施机关名称 | 园区办公室 |
审批范围和条件 | |
审批材料 | 一、需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省招标项目),或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市、区招标项目),或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表(原件,1份); 3、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工伤保险缴费、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告知事项的承诺书(原件,1份); 4、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复印件一`份); 5、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二、审批部门自行内部调阅或从数据共享平台调阅的材料(现阶段还需要项目单位自行提供)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消防和人防)审查合格告知书(原件,1份);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洪水影响评价、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地铁安全影响评价等行业专项评估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备注: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时提供原件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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